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4-03-21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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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李孝东

        住址:安徽省肥西县严店乡郑岗村一队

        公民身份号码:3401221975****7215

    经调查,你(单位)存在下列主要违法行为:在全椒恒大项目招募工人施工期间拖欠吴永昌、蒋恩汉、袁秀凤等18人工资共147165元。我局2023年11月21日向你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全人社监令〔2023〕118号),责令你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支付拖欠工资,你逾期未付仍拖欠吴永昌、蒋恩汉、袁秀凤等18人工资共147165元

    证据:一、《要求确认工资数额的通知书》;二、《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三、《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

    违反了《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现根据《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一《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理:责令你立即足额支付吴永昌、蒋恩汉、袁秀凤等18人工资共147165元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内向全椒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全椒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不得自行停止本决定。期满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孙保海、蔡传和

    电话:0550-5039072

    地址全椒县政务服务中心7号楼西侧大厅

     

    全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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